网站首页 中心简介 政策法规 酒类品质监控 国内食品安全 进出口食品安全 标准通告 检测仪器 食品添加剂 名牌战略 产品保真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政策措施

征求《中国名牌产品“十一五”培育规划》意见


[ 关闭本页 ] 转载于:国家质检总局发布时间:2007-10-15T10:01:00
为了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 “ 尽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 ” 的精神,进一步加快实施名牌战略,按照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在各地、有关部门、有关行业提出“十一五”期间中国名牌产品培育规划建议的基础上,我们根据体现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突出自主创新,以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和节能、环保等产品为重点的基本原则,汇总、整理出《中国名牌产品“十一五”培育规划(征求意见稿)》。 请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06年9月15日前反馈我局。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国家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

  邮 编:100088

  联系人:杨颖、高勇

  电 话:82262049、82262042

  传 真:82260120

  电子邮件地址:gaoyong@aqsiq.gov.cn

附件: 《中国名牌产品“十一五”培育规划(征求意见稿)》

                                          二 〇〇 六年九月六 日

版权所有: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www.cfda.com.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32号(100027)
业务联系电话:010-64645551 64645550 传真010-64625604
网站联系电话:010-64662703 64662632 传真010-64662632
网站维护单位: 北京三鸣中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50493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