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及技术法规,做好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标签审核,自 1994 年起原商检局开始食品标签检验工作、 1997 年起原卫检局开始开展食品标签检验工作,数次机构改革,标签检验工作逐步强化。 2000 年 2 月 15 日 , 国家 质检总局颁布 第19 号令(《进出口食品标签管理办法》 )、 2000 年 2 月 17 日 颁布了 第21 号令(《进出口化妆品监督检验管理办法》 )。 国家质检总局于 2006 年 3 月 24 日 发布了“关于调整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标签审核制度的公告”(总局 2006 年第 44 号公告),对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标签审核制度进行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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