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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 急 国质检食函〔2008〕144号

关于加强对进口动物源性食品

检验把关的警示通报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近日,深圳检验检疫局查验发现,深圳市创新环境实业有限公司进口的2批人造肠衣实际是来自疯牛病疫区德国的牛皮胶原肠衣。上海检验检疫局调查发现,上海昌琪绿中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自2007年以来,故意将生火腿报检为熟火腿,将原产国为西班牙的火腿报检为法国火腿,致使部分原产国为西班牙的生火腿流入国内市场。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保护我国消费者健康和畜牧业生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出入境检验检疫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管理规定》和《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检验检疫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管理实施细则》,现发布进口德国人造肠衣(HS编码为391710000)、西班牙火腿(HS编码为1602410090、1602420090)警示通报,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请深圳检验检疫局对上述来自疫区的货物作退运处理;请上海检验检疫局责成上海昌琪绿中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召回相关产品,并监督企业对其进行销毁处理。请深圳检验检疫局、上海检验检疫局依法查处有关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有关处理结果及时上报总局。

二、请各局加强对进口动物源性食品的单证审核和现场查验工作,对货证不符、来自疫区及未取得准入资格的国家或地区的动物源性食品一律作退运或销毁处理。并加强对进口动物源性食品的企业的监督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严禁假借允许进口的食品名义违规进口疫区或未获得进口许可的食品。一经发现,应及时报总局食品局。

本警示通报解除日期另行通知。

二 〇〇 八年三月十三 日

主题词: 进口 动物源性食品 检验 警示通报

抄送:办公厅、通关司、食品局,信息中心、标法中心,存档(2)。

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 2008年3月13日印发

录入:王晓川 校对:周岷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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